第四十六期: 区司法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
时间:2009-10-14 18:3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 第四十六期: 区司法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 |
| 李沧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46期) 中共李沧区委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4月13日 强化“三个服务” 致力“一个提高” 区司法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区司法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司法行政理念、用科学发展观增强司法行政能力、用科学发展观培育司法行政意识,加快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新跨越的实现,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效能,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司法行政理念,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 区司法局把服务于经济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要务,以“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李沧”为实践载体,将司法行政工作向经济建设各领域、社会事业各方面拓展。 一是以经济贸易为中心建立了“李沧区‘拥湾发展’沧口人民调解中心”和李村大集“集贸市场联合调解中心”, 形成多方联动、各方参与、协调发展的“大调解”格局,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通过开展“走百家企业、进百家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8种3500余份,宣传劳动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企业破产法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和指导企业、社区应对危机、破解难题、走出困境。 三是选准切入点,运用多种手段,引导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参与经济贸易、招商引资、投资融资、民商事务,拆迁改造,公共事业发展等活动,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用科学发展观增强司法行政能力,把服务基层作为第一职能 为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 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区建立区、街、居三级组织调解体系,区、街、居、楼院、十户五层排查化解体系和区“12348”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的“三级五层一中心”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一长三员”(楼长、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纠纷信息员)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区、深入基层、协调联动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合力,积极推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在基层司法所积极推行社区矫正“一证通”管理机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多领域矫正帮教基地,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提高矫正帮教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力争“两释”人员安置率达到92%、帮教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 三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区司法局通过多方筹集协调资金13.8万元, 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了微机、打印机和扫描仪等设备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司法行政工作前沿阵地。 四是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成立法律政策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正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用科学发展观培育司法行政意识,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责任 一是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本。司法行政的具体工作就是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热忱服务人民,努力造福群众。公证处建立了公证进社区、为居民义务解答法律咨询,为老、弱、病、残群众提供上门公证,开启节假日预约办公证等便民服务制度,深受群众的欢迎。 二是以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为本。关注和改善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服务人民群众,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先后在李村广场、维客广场成立了“新市民法律援助工作站”、“新市民调解中心”和“新市民维权中心”为群众依法维权,为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以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新变化为本。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基层群众对于法律的理解、呼声在不断增强,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愈来愈多、希望愈来愈高。司法行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统领,认真研究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切实做到司法行政工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怨气,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四是以使命意识为本。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扬“靠上、豁上、拼上”的“三上”精神,大力实施“一线工作法”,充分发掘工作潜能和创造力,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建立起知民情、解民忧的长效机制。 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效能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履行职能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理清思路、找准差距,深刻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与挑战。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把握规律、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指导工作的能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全面提高科学决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 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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