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平:“两评议一考察”制度 加强农村干部管理
时间:2009-11-26 08:2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为加强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经常化、规范化管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山东东平县建立健全“两评议一考察”制度,每半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年终进行一次组织考察,严格考核,激发农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凝心发展、服务群众的热情。
规范内容,明确标准。按照“双高双强”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确定了是否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重点工作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情况,承诺践诺和年度目标的实现情况,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情况,村务财务的民主管理和公开情况,维护村班子团结协作等八项评议考察内容。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全体党员、乡土人才代表根据评议考察内容对村“两委”成员逐一进行评议。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不称职村干部的六条表现,作为“硬杠杠”,一票否决,确保了评议考察工作的公正性和实效性。
严格程序,稳妥操作。在民主评议考察中重点把握六个环节:一是制定方案。在评议考察前,各乡镇党委研究制定具体的评议考察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评议考察领导小组,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是述职评议。接受评议的村“两委”成员在评议大会上一一进行述职,汇报各自的履行职责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接受评议。三是民主测评。参加评议人员根据民主评议内容,填写《民主评议测评表》。投票结束后测评票由乡镇评议小组当场封存,由乡镇党委统一进行汇总。四是座谈考察。评议考察组分别与村“两委”成员,部分党员、群众、乡土人才代表进行座谈,全面了解掌握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工作表现情况。五是确定格次。在评议、考察的基础上,由乡镇评议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初步认定村干部考评格次,报乡镇党委研究决定。评议考察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六是建档备案。将民主评议考察结果存入村干部业绩档案,对各村评议考察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为管理和使用村干部提供依据。
分类管理,奖惩分明。针对不同评议考察结果,在管理使用上,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对于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采取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被评为称职且位次靠后的,及时进行了提醒、打招呼;对于被评为基本称职的,进行了组织谈话;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进行诫勉。对诫勉期满仍未改正问题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责令其辞职。对于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于对评议优秀的村干部,各乡镇还通过适当提高工资标准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