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历史演进与时代创新
时间:2009-10-12 16:20来源: 作者: 点击:次
| 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历史演进与时代创新 |
| 在中国共产党85年的历史进程中,先后通过了16个版本的党纲党章。党章篇幅不长,但每个观点甚至每句话,都是高度的理论概括和实践经验的提炼。党章的逐步完善与创新,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到成熟的历史过程,记录了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和政治路线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中国共产党党章与时俱进的演进过程,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曲折过程,反映了党对革命和建设的认识的理论升华。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提出在全党开展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活动。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彰显党章权威,依章治党、制度建党的明确思路。 党章作为指引全党的旗帜和“根本大法”,对于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实现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共产党85年的历史进程中,先后通过了16个版本的党纲党章。党章篇幅不长,但每个观点甚至每句话,都是高度的理论概括和实践经验的提炼。党章的逐步完善与创新,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到成熟的历史过程,记录了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和政治路线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 一大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党的正式创立。但是,由于党在创立之初,思想上、组织上、理论上的准备远不成熟,所以在这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会议上只通过了一个500余字、共15条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这个“党纲”虽不是党章,但它实际具有党章的作用。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向世人宣告了党的政治纲领是通过武装斗争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直至消灭阶级区分。《纲领》对党的组织章程、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发展作出明确的规定,为党章的诞生打下了基础。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通过积极探索和不断努力,对中国革命的性质、道路、动力、对象等问题的认识不断加深。1922年7月,中共二大对党的纲领作了重大修改,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章程。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宣告党的最高纲领是为将来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这部党章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6章共29条,近4000字。对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 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6章,30条。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只做了个别条文的改动。进一步完善了入党手续的有关规定,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并分别规定了正式党员和候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书记”。 四大以后,在大革命的高潮中,党组织空前发展,党员人数急剧增加。1925年四大时有党员994人,1927年五大时已达57900余人。党员队伍的迅速发展,使巩固队伍与提高素质的问题被提上日程。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提出“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党章”。由于“四·一二”政变后形势危急,1927年4月至5月召开的中共五大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个章程共有12章,85条,对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明确规定党组织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党的章程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自此以后,“民主集中制”成为党始终遵循的组织原则。同时,增加了许多新条文,第一次划分了党的组织系统;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等等。 大革命失败以后国内一片白色恐怖,在国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已没有安全保障。根据共产国际的提议,1928年6月至7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 1945年4月至6月,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24年艰苦卓绝的历程,成为一个全国范围具有广泛影响的政党,是一个经过整风,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达到了空前团结和一致的政党。 1956年9月,中共八大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第一次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修改七大党章是大会的重要任务之一。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做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报告指出,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需要来自党内外的监督,其关键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坚持集体领导。这些新的思考,在八大党章中得到充分体现。在对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初步探索的同时,八大党章对于刚刚开始的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也作了明确阐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阶级矛盾,而是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因此,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八大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正确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1969年4月通过的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特别是把接班人列入党章,这在党章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九大党章否定了八大党章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五项接班人条件。在组织原则上,取消了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条文,并取消了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 1973年8月,中共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十一大党章并未从根本上否定九大、十大党章中的“左倾”错误,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 1978年12月18日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恢复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对这次大会给予极大的期望,他说:七大把革命引向了胜利,十二大将把建设引向胜利。由邓小平主持修订的十二大党章在全面总结和确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路线的同时,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搞好执政党建设作了新的探索。在党章的总纲里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十二大以后,经济体制改革日益展开,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了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并通过了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对十二大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了十项调整。 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邓小平的南方谈话,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当年10月召开的十四大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被写入十四大党章。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尽管这次修改只有7处,共计160个字,却引起了党内外的高度关注。党章确立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并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写入党章。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伟大创新。 ![]() 上一篇: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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